試著寫寫今日的事件

  1. 每天寫,不斷地寫,喜歡自己所寫的,然後,閱讀朗讀自己所寫的,並且敞開心認識自己。
  2. 要有熱情,要對生活有感受,要好好活著,去經驗生命的每個時刻,深刻地。
  3. 要傳出去,要創造讀者,要有人文關懷,面對不同人,去感受別人的心,試著和不同人對話,鍛鍊表達力。

from teacher 王理書

受到老師的鼓舞,繼續回到這個瘖啞的部落格,書寫著那些無法見於世,又渴望見於世的心情。沒有對話只有各自努力的人生,在長大後自己在部落格中寥寥數語,說到底都是自己的反射,就如同今天一早騎出門時莫名遇上騎士比中指事件。

現在提起來情緒大概剩不到0.1%了,當時從小巷彎到大路的我,因公車靠邊停的關係,得更多地往路中靠,為了閃公車而打了左轉方向燈,尚未轉換車道,而正打算看後照鏡決定時,如果一陣震如貫耳的憤怒喇巴聲傳來,一看一個女生騎士在我後方停了下來,頓時我困惑了一下,我應還未出去,她突然停下應是要讓我,但事實是她仍可以維持他的路線而我並不會撞上她。

而就因為這個女騎士的突然停下,造成她後方男騎士的憤怒,而我成了遷怒的對象。看起來好像是我突然轉換車道而造成女騎士停下,但我著實冤屈,因我並未透過逼迫的靠近而讓女騎士讓或停下,而是女騎士自動選擇停下,我也渾然不知為何。

而後男騎士騎過去時,竟向後方比了中指,他可能不是在比我,也可能就是很沒品想宣洩受阻的路線(甚至沒有緊急煞車),我後來在想不知道週遭的騎士看到做何感想,明白狀況的大概也會覺得這個騎士脾氣怎麼這麼大,不明白狀況的大概也會有被冒犯或在想是否後方有人做錯了什麼事。只是我們社會大概也不是一種一個人做錯事就要向她比中指這樣的因果。

記得最近在複習社會心理學有提到,當一個人的名字被匿名之後,相對人會有更高的可能性行使不當行為。因此我也在想,如果那個人就是拉下面罩,然後好好表達自己的訴求,不知道會怎麼樣?

不過這社會有許多無力和憤怒的人,常常這樣看見。

可能我也是吧。當下我的情緒轉念在一個瞬間,從情緒50%瞬間降到5%,轉念的過程從發現自己感到委屈,試著去想自己是不是也常這樣對待自己,用粗暴地方式責備自己,不問過程與對錯。而當我有這層看見之後,突然明白這件事或許就只是來提醒我,自己常常的無力,可能跟對待自己殘暴的方式有關。

明瞭這件事後,便知道問題根本不是那位憤怒的騎士,而是我的心境。在現代社會的壓力下,我也常常有靜不下來和時間不夠用的壓力和忙碌,而空白的人生就像是反其道而行的我,刻意鍛鍊自己好好地生活,重新再活過一遍。

每一天都是一個我的部分的死去,另一個我的部分的生長。

人生也從來沒有要去哪,繁花盛開蝶自來,當下的覺知之奧妙值得一輩子參透。

南無阿彌陀佛。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