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我常看到一種說法,在助人圈與一般大眾之間反覆流通:
「來談者應該先辨識自己適合哪一個心理學派,再去找相對應的心理師。」
這個建議乍聽之下合理,卻在我心裡留下某種不安。
因為它隱含了一個假設:
諮商的適配性,主要建立在『理論一致』之上,而非『臨床關係與工作能力』。
但若我們真的站在臨床工作的現場,就會知道事情遠比這複雜。
當理論分類變成防衛,誰在被保護?
不可否認,學派提供了語言、架構與思考工具。
對心理師而言,它們幫助我們組織經驗,也在初期提供了安全感。
但當「流派」開始成為一種辨識自我、劃界他人、甚至回應來談者期待的依據時,我建議我們可以回頭問問我們自己:
我此刻是在以理論服務個案,
還是以理論保護我自己?
臨床工作中,來談者帶來的從來不是「單一面向的問題」,
而是一整個交織著發展史、關係脈絡、身體感受、時序變化的動態系統。
任何單一取向,都不足以承載完整的人。
專業整合,不是技術炫耀,而是責任。
一個成熟的心理師,無論自我認同為何種取向,都應具備以下能力:
辨識個案目前最迫切的工作焦點
評估關係中正在發生什麼,而不只是「個案的內在」
覺察自己何時被拉進某種角色、三角或救援位置
彈性調整工作方式,而非固守信念一致性
整合不是什麼都會一點,而是知道此刻「不該用什麼」。
而這份辨識與調整的責任,本就該由受過訓練的助人者承擔,而不是轉嫁給正在受苦的來談者。
關係優先,不等於關係至上
我們都知道「治療關係是重要的」,
但這句話在實務中,有時會被簡化成只剩下陪伴、理解與情感回應。
真正的臨床關係,並不是一種溫柔的停留,
而是一個可以承載張力、差異、挫折與修正的工作關係。
有關係,但不模糊界線
有共情,但不取代改變
有陪伴,但不放棄方向
心理諮商的目的,從來不是讓關係本身變得「很好」,
而是透過關係,讓個案的生命能動性逐步恢復。
那些被說成「風格不合」的離席,其實在提醒我們什麼?
當越來越多來談者說出「我無法接受這位心理師的風格」,
也許那背後不只是個性或偏好問題,而是一個更值得我們停下來想的訊號:
我們是否在工作中,逐漸把「與人一起工作」變成了「實踐自己的專業身分」?
助人專業的倫理,不只是避免傷害,
還包含不讓自己的理論認同,凌駕於他人的生命需要之上。
結語:心理諮商不是信仰實踐,而是臨床相遇
心理諮商真正困難的地方,不在於選對理論,
而在於我們是否能在每一次相遇中,
放下對「我是誰」的執著,回到「此刻他需要什麼」。
這不是削弱專業,
而是專業最難、也最核心的責任。